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资格审查组、调剂审查组、录取检查组、综合保障组、申诉处置组、复试监督组,全面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三、执行招生计划
(一)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编制招生计划,共计75人(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指标)。此指标为拟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复试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见下表。
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1 |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方向)(全日制) |
43(含推免生1人) |
2 |
125400 旅游管理 (全日制) |
17(含凯里学院联合培养3人) |
3 |
125400 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 |
10 |
4 |
0501Z1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全日制) |
5 |
合计 |
75 |
注:该分专业招生计划将会根据复试生源情况做出调整变动 |
四、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结合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情况择优拟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后续工作,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差额比例为15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3月29日 13:00-18:00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beat365官方网站二楼5202
2.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
3.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身份要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每位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按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
5.凡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全的考生,不予发放复试证,不能参加复试。
6.一旦发现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旅游管理专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业:3月30日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3月30日、3月31日
详见附件《贵州师范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汇总表》。
(2)拟参加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我校安排,计划于4月6日9:00-4月7日9:00开通调剂平台,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将根据调剂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线下)
3.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以《贵州师范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大纲》为准命题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
①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
旅游学专业基础(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旅游学专业基础成绩×7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30%。
②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
旅游学专业基础(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③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民俗学基础(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 100 分(含外语综合能力测试10 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内容:采取考生抽题回答、英语提问回答及与考官现场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道德修养、政治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4.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同等学力考生无须加试。
五、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旅游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注:所有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七、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规定日期前提交至拟录取培养单位,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如不能现场提交的,请务必按时邮寄,邮寄地址详见第十一项。
(三)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将报送校医院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费用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复试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解决。考生复试前通过指定平台缴纳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缴费完成后方可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九、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入学。
(二)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予录取的情况,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一)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复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泄露复试有关信息。
(三)对违规的在校考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违规的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规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供复试咨询、处理申诉问题。
1、咨询联系电话 0851-83227452,0851-8322745
申诉联系电话 0851-83227451,邮箱:249418556@qq.com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贵州师范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官网”查询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公告。
3.邮寄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师范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5204,收件人:郭老师,电话:0851-83227452。(邮寄务必使用顺丰快递,否则无法收到)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汇总表》
贵州师范大学beat365官方网站
2023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郭燕 二审(校):何胜仁 三审(校):吴佳妮